前 言
以前对于写作是很反感的,特别是高中时写作文,一千字的空格让我们写八百字,写起来比吃老鼠还要困难。到了大学,我也不知道哪次感冒吃错药了,写作竟然成了我生活中最重要的一部分,如果每一天不写点东西,还觉得不爽。
就这样,写作成了我的习惯,我不知道一个人有这样的习惯有什么好处,但我知道写作可以打法那些让我无聊的时光。
不知道在哪看到的一句话,说人生不出本书,算是英雄其实也不过是头猪。所以那时候我就想,我要做一个英雄,等大家都知道我了,然后我就出本书。可后来的情况令我改变了当初的想法。还是先出书好了,英雄不是那么容易当的。
声明,本故事属于魔幻系列,如有雷同,纯属巧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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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实生活中不是太复杂就是太平淡,好像很久没有看过天上的星星了,好像又很久没有看过郊外里牛羊吃草的风景了,生活一味的向前走,上学,放学,睡觉,听歌,应付各种各样的考试,连值得回忆的记忆都不曾留下,而深深留下美好回忆的反而是懵懂无知的童年。
每个人都有自己童年的回忆,我们称它是小时侯,有的人回忆说他小时侯的天空是黑色的,因为他爸爸喜欢喝酒,从小就打他,被打完了,他眼睛里就能看见天空的星星。有的人回忆说他小时侯天空是红色的,因为他爸爸是个杀猪的,看过了刀光剑影,鲜血直喷。
而我童年的天空是却彩色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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